从今天起,天津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市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地等均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目的就是改变不动产多头管理、职能重叠以及分散登记可能造成的不动产权利重登、 漏登以及统计口径不同等现象,更加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同时促进政府整合管理资源,有利于掌握完整准确的不动产基础数据,为宏观调控、政府 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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