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出台

 来源:   时间:2011-06-03 10:15:20


      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布《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5月30日起正式实施。从《细则》具体条款看,最主要的有五点:一是要求项目正式销售5日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照申报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的明码标价;二是必须明确标志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三是实行“一价清”制度,即销售价格为商品房经营者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合同成交价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四是已选聘物业企业的应同时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五是对已售房源及价格也应予以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