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法律实务支招(一)


建纬法律实务支招
1、主管部门批准投入使用能否构成对质量问题由建设方负责的抗辩?
【实务咨询】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因为施工单位拒不向建设方提交竣工资料,但该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投入使用,该批准能否构成对质量问题由建设方负责的抗辩?
【建纬评估】其实,行政干预工程提前使用的现象各地都有。《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与此同时,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等亦有相关规定,这些都属于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亦不可以回避。
【建纬支招】因此,即使是“主管部门”的批准亦不可以作为建设方未经竣工验收就使用工程的理由。再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2、 工程承包范围是劳务加辅材的合同,该如何认定?
【实务咨询】对于工程承包范围是劳务加辅材的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劳务合同?
【建纬评估】一般而言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是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二者的区别关键。
【建纬支招】对于工程材料而言,以是否属于工程主要材料来做区分,分为主材和辅材,辅材一般指工程中的用料,如绑扎钢筋用的铁丝等。辅材一般只占工程材料费得百分之三十左右,所以辅材不是工程用料的主要部分。包工包料应该是包主要材料,而非指辅材,所以包工包辅料仍属于劳务合同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