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为了加强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档案的接收管理,保证档案移交双套制的顺利实现,现将电子档案接收办法规定如下:
(一)移交时的检验
1、数字档案馆领导小组负责电子文件存储载体质量的检验;
2、归档电子档案的每套载体均应接受检验, 其质量合格 3 率达到 100%;
3、与纸质档案同时移交的电子档案采用抽样检验的方法,样本总数不得少于 20%,合格率达到100%。
(二)检验的项目
1、存储载体质量检验:有无划痕、 是否清洁、 有无病毒、 数据是否完整。
2、电子档案移交数量为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用于异地备份、一套供查者利用。
3、核实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核手续。
4、核实交接登记表等资料是否齐全。
5、抽取样本进行质量检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一一对应达到100%,质量合格达到 100%。检验项目包括:与纸质公文核对内容、签章,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公文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一致,处理过程无差错。